關于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有關事項的通知
2017年03月06日
蘇財稅〔2017〕12號
各市、縣財政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蘇州工業園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張家港保稅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省國家稅務局直屬分局,省地方稅務局直屬稅務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9號,以下簡稱“49號文件”)和《關于印發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和集成電路設計領域的通知》(發改高技〔2016〕1056號)相關規定,為做好我省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備案工作,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備案時間
享受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企業,每年匯算清繳時應向稅務機關備案并提交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備案資料。省級稅務部門每年分兩批將上述企業名單及其備案資料提交省級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核查。企業擬納入第一批核查的,應在3月10日前將備案資料報送主管稅務機關,稅務部門應在3月20日前將備案企業名單和備案資料提交給核查部門;除此之外均納入第二批核查,企業應在6月10日前將備案資料報送主管稅務機關,稅務部門應在6月20日前將備案企業名單和備案資料提交給核查部門。
二、備案資料
請各相關企業區分企業類別,按照我省制定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備案資料》、《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備案資料》、《軟件企業備案資料》、《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備案資料》、《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備案資料》等備案資料明細(詳見附件)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備案資料。相關紙質材料,重點軟件企業一式3份,兩份膠裝裝訂,一份活頁裝訂;其他企業一式2份,1份膠裝裝訂,1份活頁裝訂。相關電子文檔(《申請表》和附件表格等),以數據光盤形式報送1份。
三、其他要求
1.請各企業認真研讀相關政策文件,提前做好財務審計、軟件產品檢測等前期工作。
2.各相關企業可通過江蘇省財政廳門戶網站(www.jscz.gov.cn)“網上辦事”的“稅政服務”板塊下載相關附件。
3.企業如無法準確判斷能否享受優惠政策的,應提前履行備案手續,納入稅務部門第一批提交核查名單。如經核查不符合減免稅條件的,可在匯算清繳期內補繳稅款,避免加收滯納金。
4.省國稅局、省地稅局根據省發展改革委和省經信委核查情況,將2個批次的核查結果分別在省國、地稅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對核查不通過的企業,由稅務機關及時通知企業。企業如對公示結果有異議,應在公示期內向省級稅務機關提出,由稅務機關轉請核查單位復核。
附件:1.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備案資料
3.軟件企業備案資料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國家稅務局 江蘇省地方稅務局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江蘇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