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名牌企業的融資策略
一、特許經營中小企業融資策略
現代特許經營的意義已超越這一特殊投資方式本身,并對人們經濟和文化生活產生重大的影響。特許經營實際上是,在常見的資本紐帶之外又加上一條契約紐帶。特許人和受許人保持各自的獨立性,經過特許合作共同獲利。特許人可以以較少的投資獲得較大的市場,受許人則可以低成本地參與分享他人的投資,尤其是無形資產帶來的利益。
二、無形資產資本化策略
企業進行資本運營,不僅要重視有形資產,而且妥善于對企業的無形資產進行價值化、資本化運作。一般來說,名牌優勢企業利用無形資產進行資本化運作的主要方式是,以名牌為龍頭發展企業集團,依靠一批名牌產品和企業集團的規模聯動,達到對市場覆蓋之目標的。
三、交鑰匙工程策略
交鑰匙工程是指,跨國公司為東道國建造工廠或其它工程項目,當設計與建造完成并初步運轉后,將該工廠或工程項目的所有權和管理權的“鑰匙”,依照合同完整地“交”給對方,由對方開始經營。
交鑰匙工程是在發達國家的跨國公司向發展中國家投資受阻后發展起來的一種非股權投資方式。另外,當它們擁有某種市場所需的尖端技術,希望能快速地大面積覆蓋市場,所能使用的資本等要素又不足時,也會考慮采用交鑰匙工程方式。
四、回購式契約策略
國際間回購式契約經營,實質上是技術授權、國外投資、委托加工,以及目前仍頗為流行的補償貿易的綜合體,也被稱為“補償投資額”或“對等投資”。
這種經濟合作方式,一般說來是發達國家的跨國公司向發展中國家的企業輸出整廠設備或有專利權的制造技術,跨國公司得到該企業投產后所生產的適當比例的產品,作為付款方式。投資者也可以從生產中獲得多種利益,如:機器、設備、零部件以及其它產品的提供等。
五、BOT中小企業融資策略
BOT(建設—運營—移交)是一種比較新的契約型直接投資方式。
BOT中的移交,是BOT投資方式與其它投資方式相區別的關鍵所在。
契約式或契約加股權式的合營,指投資方大都在經營期滿以前,通過固定資產折舊及分利方式收回投資,契約中規定,合營期滿,該企業全部財產無條件歸東道國所有,不另行清算。而在股權合資經營的BOT方式中,經營期滿后,原有企業有條件地移交給東道國,條件如何,由參與各方在合資前期談判中商定。獨資經營的移交也采用這種有條件的移交。
六、項目中小企業融資策略
項目中小企業融資是為某一特定工程項目而發放的一種國際中長期貸款,項目貸款的主要擔保是該工程項目預期的經濟收益和其它參與人對工程修建、不能營運、收益不足以及還債等風險所承擔的義務,而不是主辦單位的財力與信譽。
項目中小企業融資主要有兩種類型:一是無追索權項目中小企業融資,貸款人的風險很大,一般較少采用;二是目前國際上普遍采用的有追索權的項目中小企業融資,即貸款人除依賴項目收益作為償債來源,并可在項目單位的資產上設定擔保物權外,還要求與項目完工有利害關系的第三方當事人提供各種擔保。各擔保人對項目債務所負責任,以各自所提供的擔保金額或按有關協議所承擔的義務為限。
七、DEG中小企業融資策略
德國投資與開發有限公司(DEG)是一家直屬于德國聯邦政府的金融機構,其主要目標是為亞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發展中國家及中、東歐的體制轉型國家的私營經濟的發展提供幫助。
DEG的投資項目必須是可盈利的,符合環保的要求,屬于非政治敏感性行業,并能為該國的發展產生積極的影響。DEG的投資對象須具有專業化的管理,沒有行政干預,管理層在相關行業至少有5年的經驗。其總資產大致應大于1000萬德國馬克,并小于50億德國馬克,且在前兩年盈利,有留存利潤,并且營業利潤(凈收入/銷售額)應大于5%。